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洋浦工委妇工委:
1月23日,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出席大会并宣读表彰决定,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主任肖莺子出席大会并就《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的实施方案》作了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精神,在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省妇联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九大对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是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与做、知与行的有机统一,是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群策群力、共建共享、改造城乡面貌、转变社会风气、提升国民素质、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有效实践。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2018年至2022年,在全省深入开展以“一项引领工程、五大文明创建活动、九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内容的社会文明大行动,推动海南文明岛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项引领工程”即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把“培育什么样的价值观”同“培养什么样的人”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提升素质、知行合一,自觉投身美好新海南建设实践。
“五大文明创建活动”即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
“九个专项行动”即开展文明教育行动、文明交通行动、环境治理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化惠民行动、诚信践诺行动、志愿服务行动、军民融合行动、网络文明行动。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自觉认识到,开展全省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功在当前、利在长远,是全省上下的共同任务,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联系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文明大行动,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行动
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家庭也是妇联的工作重心和传统领域。自2014年全国妇联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已经成为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成为创建文明家庭的“蓄水池”。
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文明家庭创建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继续在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继续开展“最美家庭”宣讲活动,继续创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继续创建绿色家庭、书香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提倡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带头、机关带头,以上率下,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扎根,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巾帼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宪法为重点,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对标《海南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10年)》确定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尤其注重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法治理念,提高妇女法治观念。加强妇联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妇联干部依法提供维权服务,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调解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强化性别平等意识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宣传宣传男女平等宪法原则,促进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融入法规政策制定过程。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法治元素融入家庭建设,提升家庭成员法律知晓率和认同感,达成依法解决家庭矛盾纠纷的社会共识。
二是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宣传教育巾帼行动。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使用文明用语,遵守交通规则,诚实守信,争做文明海南人。将文明礼仪教育纳入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普及文明知识,提升文明素质。依托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线上宣传活动。开设天涯微讲堂,将“海南百万家庭共成长微课堂”“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微信专题“网络安全课堂”、文明出行等内容,纳入天涯微讲堂,设立家教、文明素养、环保、安全、文明交通等公益专题栏目,录制创业、家教、婚姻、网络安全、家风家训、文明交通、法律、礼仪等课程视频。开展 “阳光海南·情暖天涯”随手拍暨网络产品征集活动,设立“晒年味”“晒我的庭院/阳台”“晒身边的好人好事”“晒家乡的变化”“晒我们的节日”等栏目,倡导树新风良俗,过文明年,传播文明正能量,展示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展现建省30周年海南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开设家庭故事馆,展示家庭故事,传播家庭文明新风、科学家教理念,传承好家风好家训。
三是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巾帼行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奋发进取、见贤思齐、争创文明的良好氛围,提倡妇联干部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投身文明创建活动和专项行动,为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贡献力量。
四是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号召农村妇女发展致富,发展热带高效农业、无公害农业和品牌农业,创建巾帼农业示范基地、巾帼农家乐等妇字号产业参与“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生态农业、全域旅游、“共享农庄”等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乡村休闲、乡村乐居、乡村种养生活体验,参加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村妇女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建设美丽家园。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号召妇女在农业生产中不过度使用农药和肥料,在生活中推广使用环保可降解包装物,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提倡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建绿色家园,共创绿色健康生活。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妇联组织要强化抓好社会文明大行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工作部署,认真抓,重点抓,抓出新成效。
二是加强工作创新。深化对社会文明大行动工作的认识,适应时代变化,聚集妇女群众普遍关切、反响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剖析根源,探索路径,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因需施策,着力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将社会文明大行动落小落细落实,从小事入手,让群众参与,共建共享,造福百姓。
海南省妇联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