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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3-02 15:24:49
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儿童
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市县妇联: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为筹备召开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展书面调研的通知》精神,为召开海南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做好筹备工作,结合《海南省妇联贯彻落实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的实施方案》。省妇联定于3—4月由厅级干部带队,组成2个调研组,分赴各市县开展调研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3月12日至4月4日
  二、调研分组及地点
  第一组:赴海口、三亚、万宁、保亭、儋州、东方、乐东、临高、定安、屯昌、昌江、白沙、澄迈、文昌、琼海
  组  长:李 燕
  副组长:陈  桦
  组  员:刘  军、罗  存、文  晶
  第二组:赴陵水、五指山、琼中
  组  长:杨翠霞
  组  员:房丽丽、谢英莲
  三、调研内容
  围绕中国妇女十一大及海南省妇女六大以来,各地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各地妇联创新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如推进两纲两规重点难点指标落实、加强网上妇联建设、推进家庭教育、服务妇女儿童等)的好做法好经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对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组织未来五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等方式进行。
  (一)召开座谈会
  主持人:各市县妇联主席
  1.参会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妇联、乡镇(街道)妇联、村(居)妇联干部,约20人。
  2.座谈会议程:
  (1)主持人介绍调研组人员情况
  (2)调研组组长作调研情况说明
  (3)主持人围绕调研内容作专题汇报
  (4)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就调研内容进行发言
  (二)实地调研
  各市县妇联提供1-2个乡镇及1-2个村(居)作为实地调研地点,供调研组开展实地考察、了解情况。
  (三)提供相关材料
  各市县妇联根据调研内容及调研提纲,向调研组提供翔实可靠的书面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各市县妇联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认真做好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调研报告不需要面面俱到,可抓住主要亮点、特点来写,主要针对当地党委、政府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和妇联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深挖找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对策或建议。调研报告切勿写成工作汇报的形式,经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于4月5日前报送至省妇联办公室。
  (二)加强联系,轻车简从。省妇联调研组要主动做好与市县妇联的沟通协调工作,确定并安排好调研路线以及具体时间、食宿等各项调研工作。调研工作要严守调研纪律,
务必做到轻车简行,不增加基层负担。
  1.第一组联络员:
  文  晶;联系电话:65353339;手机:13876002176
  2.第二组联络员:
  谢英莲;联系电话:65336580;手机:13136020142

  附件:海南省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提纲
                           海南省妇联
                         2018年3月1日

附件
海南省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提纲

  一、各地党委、政府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的举措。
  二、各地妇联创新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如推进两纲两规重点难点指标落实、网上妇联建设、推进家庭教育、改善妇女儿童民生等)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四、对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组织未来五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