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2】79号)精神,为做好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满3周岁以上的幼儿
(二)省直属机关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适龄健康子女。
二、招生人数
小班新生100人。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发布
1.海南女性网
2.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
(二)递交申请
请各单位于4月16日-20日,递交本单位适龄幼儿入园申请,同时提供家长工作证、身份证、户口复印件至幼儿园一楼办公室(幼儿准生证、出生证、户口复印件并加盖上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审核
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携幼儿到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因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未到幼儿园参加审核和注册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录取
审核合格的幼儿凭报名表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4日-25日。
(六)报名地点
幼儿园一楼财务室。
四、收费标准
(一)保教费2550元/学期;生活费1650元/学期。
(二)代收费(含幼儿用品、园服)明细于报名时公示。
(三)收费形式:刷卡收费,不接受现金。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则按招生比例发放指标到单位。
(二)经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己放弃,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三)经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四)不提供接送车服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39937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