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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联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提升女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11-05 15:00:32
各市县妇联,省直属机关工委妇工委、洋浦工委妇工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妇工委: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提高我省女干部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综合素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履职能力,在推进美好新海南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及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扛起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建功新时代上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省妇联决定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提升女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6日。
  报到时间:11月12日下午4:00-6:00。
  报到地点:海口宝华海景酒店(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
  报到人员:各市县的参训人员(省直单位和海口除外)。
  二、培训地点
  第一阶段:海口宝华海景酒店(11月13日)。
  第二阶段:母瑞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11月14至16日)。
  三、培训人员
  省妇联七届执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各市县(区)妇联主席或负责人,省直属机关工委妇工委、洋浦工委妇工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妇工委负责人,海口市区乡镇妇联干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负责人等。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提高参与自贸易区(港)建设的综合素质,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
  (二)场景教学,参观母瑞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红色娘子军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馆、烈士陵园等,回顾党的发展历史,追忆与传承责任与担当,学习母瑞山精神。
  (三)激情教学,即兴表演,以组为单位每组两个节目,充分展现琼崖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四)学习妇联工作业务知识,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履职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13日在海口市举办,全体培训人员参加;第二阶段11月14日至16日在母瑞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省妇联七届执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各市县(区)妇联主席或负责人,省直属机关工委妇工委、洋浦工委妇工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妇工委负责人参加。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不得再安排参训人员参加会议、外出考察和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参训人员能按时参训。各市县妇联负责通知和协调本市县省妇联七届执委参训,省直属机关工委妇工委负责通知和协调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负责人参训。
  (三)我们将加强课堂考勤,严肃学风学纪。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在会场喧哗、大声交谈和随意走动。
  (四)各单位请于11月7日前将《海南省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提升女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回执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省妇联组织联络部,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省妇联组织联络部邮箱。
  联系人:符芳华  陈瑜
  联系电话:65345243     传真电话:65353339
  电子邮箱:zlb65353339@163.com
 
  附件:海南省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提升女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回执表
 
                             海南省妇联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