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乐东县妇联、九所镇妇联和村委会协助乐东县法院,再次成功开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预防家暴的发生,保护了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孟某在2019年4月24日之前,曾多次遭到被申请人何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同时何某多次到孟某的工作地点无故吵闹、辱骂,甚至威胁要对孟某行凶。并在2019年3月7日将孟某关押在家一天,直到孟某父母赶来才将其解救。同年4月11日又跟踪孟某到三亚市市民游客中心后面的候鸟屋附近,对孟某进行殴打,致使孟某头部、脸部、左耳等多处受伤。
4月27日,乐东县妇联和九所镇妇联及村委会协助乐东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联动法警队等单位到当事人居住地乐东九所镇十所村委会对双方当事人和孟某父母等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走访调查。经查明,何某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孟某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乐东法院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何某对申请人孟某实施辱骂、威胁、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何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孟某。并立即送达双方当事人以及其居住地九所镇派出所、妇联和十所村委会等单位,要求相关单位予以协助执行,确保该保护令执行有效。
县妇联副主席陈卫珍表示:“我们运用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在积极调解做工作,经过多方努力,一起解决家暴事件。”《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市民对于家暴性质、表现等有了普遍的认知,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反家暴联动机制横向联动社会力量,缔结反家暴网络,通过做好家庭小文章,促进社会大和谐。(乐东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