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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2018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01-07 10:22:11
各市县妇联: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18〕6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掌握妇联组织和人员现状,了解妇联有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妇联组织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妇联组织和人员情况,有关工作及活动情况,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情况。
  三、统计对象
  统计对象主要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填报单位为地级妇联、县级妇联,县以下妇联组织由于不具备网上填报的条件,数据由县级妇联代为填报。
  四、统计时间
  统计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县级妇联数据填报截至2019年1月25日;
  地级妇联数据填报截至2019年2月22日;
  五、组织实施
  本统计原则为:集中部署,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本级负责。
  各级妇联业务部门统计员负责填报本级数据,本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级妇联办公室统计员负责数据逻辑审核、汇总,与业务部门会审后,报经本级主管领导签字后,与本单位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资料一并报上一级妇联。
  本统计为全面统计,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指标口径、指标解释进行填报。各级妇联均需登录全国妇联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六、注意事项
  (一)填报请登陆中国妇女网——应用——全国妇联统计系统;或登录http://tj.women.org.cn:8088/填写。
  (二)为方便沟通联系,各级妇联统计员请加入海南省妇联统计员QQ群(群号:327638448)。
联系人:黄新然  联系电话:65347665
  附件:1.2018年妇联年度统计报表
     2.2018年妇联年度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海南省妇联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