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已在南海先锋网(海南党建网)网站上发布。为做好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招录名额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录名额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月21日(周一)下班前(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17层海南省妇联组织联络部办公室
文晶 0898-65353339
四、资格复审内容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3份。
2、身份证复印件3份。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各3份(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4、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7、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以及《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招录报考指南》第12—14条。
9、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10、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五、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要求其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海南省妇联
2019年1月15日
省妇联“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招录
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名单 |
准考证号 |
姓名 |
461801073903 |
吴玉莲 |
461801071309 |
李铭城 |
461801044918 |
林小燕 |
461801055225 |
张恒迪 |
461801061829 |
曾慧婷 |
461801020324 |
冯文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