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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06-15 16:19:29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推荐本系统1个示范单位”。经省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推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为本系统“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现将省妇联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范单位公示如下: 
  省妇联拟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推荐单位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6月15日至6月19日,共5天。
  联系方式:组织联络部,电话:65353339

 

                        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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