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幼儿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幼儿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条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8-2020年的毕业生可先上岗后考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3.其他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四、工资待遇与福利
各岗位的工资待遇按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临聘教职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具体面谈)。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办公室负责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察政审(含提交人事档案及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
1.在海南女性网及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向社会发布。
2.关注“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公众号,了解我园招聘相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14日。
2.报名方式: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逾期不受理。
3.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两张。
(2)《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和有效户口本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
(5)有2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从教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社保缴费清单(由社保局盖章的原从教幼儿园缴费清单)图片,有获奖证书的一并提供相关图片。
4.诚信要求: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经我园办公室人员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海南女性网及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上予以公示。考生可登陆查询。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面试现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准考证(未参加面试者取消资格)。
(五)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讲故事、儿童歌曲弹唱、儿童简笔画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当天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逾期未参加面试则视为放弃。
5.面试结果:面试入围人员将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六)服务签约
被录取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的应届毕业幼师1年内未考取幼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联 系 人:黄老师13876630486、王老师18889279603
附件:《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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