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作为妇联、家庭教育骨干,一定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家庭教育指导师卓孔丽在培训中进行讲解。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3月28日下午,万宁市妇联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培训。市妇联干部职工,万城镇妇联工作人员,检察院妇委会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卓孔丽在培训中通过案例+解析的方式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和实施的意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生动形象的讲解。鼓励妇联干部立足职责,将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融入到家庭教育培训中,引导、带动广大家庭学习了解并贯彻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成长环境。结合具体案列,指导家长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作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者、倡导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自身职责,真正把对广大儿童群体的关心关爱落地落细,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成长环境。
市妇联主席陈海燕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万宁市各级妇联组织将广泛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活动,倡导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以家家幸福安康促社会和谐。同时还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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