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的通知》,对推进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建设作出部署。省妇联高度重视,就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推进站点建设,做好示范引领。持续精准发力,推动以点带面,促进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蓬勃开展,要求各市县妇联结合当地文明实践中心建立不少于1个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按照统一提供的《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管理指导手册》内容,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活动站硬件、软件配置。
二要吸纳各种优秀人才,组建壮大巾帼志愿阳光服务队。根据各市县实际情况,组建壮大队伍,也可充实到妈妈训教团、妈妈环保团、家庭教育宣讲团等已建立的志愿者团队中。动态用好巾帼志愿者管理系统,根据需求适时开展线上线下特色培训。
三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根据妇女儿童特点需求,结合省妇联、市县妇联重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禁塑和垃圾分类、预防儿童溺水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一小一老”群体的巾帼志愿阳光行动,为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提供预防性侵、安全防护、温暖关爱等知识教育,为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老年妇女提供科技、文化、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四要加强联动,整合资源。积极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为关爱服务项目提供阵地、人员、队伍、资金、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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