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海南省政府颁布的《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政府领导分工中明确妇女儿童工作职责。将规划指标纳入成员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纳入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纳入省各级财政预算,在资金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纳入各市县、各成员单位的考核内容,认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保证妇女儿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十年来,海南省相继出台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十条措施》等文件,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海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了政府主导、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分解、监测评估等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妇女儿童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举办培训班,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干部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能力。
优化资源整合,形成强大合力
在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海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及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形成实施两规划的工作合力。
省财政厅对有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适度倾斜,优先保障。省卫健委紧紧围绕“一法两纲”的实施,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等三十多项政策和规范要求,妇女儿童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得到充分保障。省委组织部联合省妇联印发2018—202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则。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妇女就业联合约谈机制》,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保障。省教育厅推进高等教育、特殊教育、随迁子女教育等改革,促进妇女儿童教育水平稳步提升。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妇联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建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平台,共同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台《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权益。省统计局负责每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参与业务培训及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印发《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省妇联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大力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致力于为妇女儿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突出民生保障,助推妇女儿童发展
不断加大健康事业投入。2016年起,将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纳入省、市县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2017年,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全省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机制逐步完善;201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整合开展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工作,筛查率逐步提高。2019—2021年,省财政投入资金共2150万元用于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计划,共惠及妇女1111人次。成立省、市县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全省共有省级危重儿童救治中心11家,各市县均建立1家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儿童生命权益得到保障。2011—2020年,省财政共投入健康事业经费约1167.58亿元,从2010年的40.1亿元增加到2020年约200亿元,年均增长17.43%,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为女性创业提供资金支持。2011—2020年,累计发放妇女小额贷款超过150亿元,有效帮助超过35万名妇女解决发展资金问题。举办女性主体创业比赛,鼓励女性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2019年来,省妇联连续三年举办海南自贸港女性创新创业大赛,升级打造“1+7+1”服务模式,帮助一批女性创业者成功打造品牌,直接受益人数达21.5万人,2022年升级为“1+9+1”服务模式,为创新创业女性提供成果展示、交流学习、政策帮扶、市场对接、人才培养、品牌提升的全方位服务,并将大赛推向全国。
提升儿童教育发展质量。2011—2020年,省财政共投入教育经费2385.15亿元,从2010年的98.3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63.99亿元,年均增长13.98%。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从基本空白分别提高到2020年的53.31%和86.62%。2020年新增公办园在园幼儿12.07万人,实现历史性跨越,极大缓解了“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87.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2.60%,均实现规划目标,超过国家纲要目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成为全国第17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省份。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人口100%全上学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100%全覆盖。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2020年,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450元和1050元。自2012年起,按照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给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各市县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范围。大力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孤儿发放助学补助、给予康复手术医疗救助,基本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孤儿家庭收养人数从2010年的32人增加到2020年的71人;2020年孤儿家庭寄养率、收养率分别达到72.2%、2.6%。
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共建成公园155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04万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0.11%。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危害。建成社区服务中心(站)3556个、“儿童之家”3060个,“妇女之家”全覆盖。积极开展预防儿童溺水安全教育进万家巾帼关爱行动、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立“护学岗”等护苗行动,为儿童安全、家庭幸福保驾护航。
一件件民生实事,一项项有效举措,海南省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领域的平等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得到有效保障,尊重妇女、关爱儿童成为海南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印记。
来源:海南省政府妇儿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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