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中国海油“同舟工程——‘救急难’行动项目
经海南省妇联积极争取,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出资,设立中国海油“同舟工程——‘救急难’行动”项目(以下简称中海油“救急难”项目),于2021年—2025年期间,对海南省各地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妇女儿童及其家庭进行资金救助。项目由海南省妇联和各市县妇联组织实施,资金由成美慈善基金会监管。
二、项目救助对象
中海油“救急难”项目主要是救助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其他“急、难”情况的贫困妇女、儿童及其家庭。
重特大疾病包括: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法鲁氏四联症、大于14岁先天性心脏病、0-14岁儿童急性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肝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地中海贫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其他恶性肿瘤疾病。
救急难: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的救助。
三、救助额度
2022年度中海油“救急难”项目救助资金总额为800万元。项目对受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营养救助和应急应难救助,根据病情、家庭困难及“急、难”情况来确定,每人每次救助额度为5000至20000元(对于特困家庭的救助申请,可视实际治疗花费情况给予二次或多次救助)。
受助对象因病或意外入院治疗期间,经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报销以及民政大病救助资助后,其剩余的需要自费部分,将作为救助额度的申请和审批依据。
四、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五、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地市县级妇联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海油“同舟工程——‘救急难’行动”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或检查结果报告单)、治疗费用发票、出入院记录和费用结算清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等,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由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4.遭遇其他急难情况,可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5.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乡镇妇联受理时查看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且签名盖章。
六、各市县妇联咨询电话
市县名称 联系电话
海口市 68722865
三亚市 88239722
三沙市 66827013
儋州市 23322101
琼海市 62932245
文昌市 63388362
万宁市 62223423
东方市 25522305
五指山市 86622270
乐东县 85523470
澄迈县 67623229
临高县 28284376
定安县 63823091
屯昌县 67831281
陵水县 83322212
昌江县 26699808
保亭县 83668200
琼中县 86222121
白沙县 2772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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