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职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委:
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家庭磅礴力量,省妇联继续开展2023年海南省“最美家庭”寻找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市县、各单位等额推荐和社会化推荐海南省“最美家庭”共220户(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推荐类型及标准
2023年寻找推荐“最美家庭”活动,主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重点推荐家庭成员在清正廉洁、绿色环保、移风易俗、心系国防、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助人为乐、书香润德、教子有方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一)清正廉洁“最美家庭”。家庭成员中的党政机关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崇德向善、崇俭尚廉等方面切实发挥清廉典型示范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职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委各至少1户)
(二)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要有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和节能环保意识,树立“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坚持勤俭节约,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用品,坚决执行“限塑令”,减少白色垃圾污染。家庭成员不抽烟、不劝烟,劝导身边人不吸烟或主动戒烟,教育未成年人不吸烟,积极参加控烟宣传活动,支持无烟环境建设。同时,常态化绿化美化净化家庭环境,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坚持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
(三)移风易俗“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带头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
(四)心系国防“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全力支持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弘扬拥军爱国传统、支持国防建设。
(五)创新创业“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积极向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积极学习使用各类实用技术,发展多种经营,遵守社会诚信准则,践行诚信规范,通过合法经营和务实苦干实现增收致富,并且致富不忘众人,能带领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六)诚实守信“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七)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
(八)书香润德“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重视家庭教育,有“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家庭阅读氛围浓厚,家庭成员因读书在事业创新、学业创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九)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老人,爱护亲人,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积极参与敬老志愿服务,主动帮助孤寡、贫困、残疾、高龄和空巢老年人解决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尽一己之力为老人奉献爱心,让老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十)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家长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关爱尊重子女,用丰富有效的教育手段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注重言传身教,子女品行端正、孝敬父母,学业、事业有成。
三、推荐条件
寻找推荐的海南省“最美家庭”中的成员应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上述寻找推荐家庭的类型之一。
(一)推荐的海南省“最美家庭”原则上在市县级“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等典型家庭中择优推荐;在省级以上或行业系统中荣获“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中挖掘推荐。
(二)对已经获得过省级“最美家庭”和全国“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称号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
(三)有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非法、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推荐程序
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等额推荐,完成候选家庭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报送省妇联。
社会化推荐:公告将在海南女性网、清廉海南网、海南省妇联微信公众等平台发布信息,面向社会,通过自荐、他人举荐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公开征集推荐,提交相关推荐材料报送省妇联家儿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团结引领广大家庭跟党奋进新征程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抓好寻找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切实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典型推荐出来。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推荐单位要把思想引领贯穿到寻找推荐活动全过程,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抓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寻找活动,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强化对家庭典型的激励和礼遇等,充分调动家庭参与积极性,引领广大家庭厚植家国情怀、激发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扩大社会宣传。各推荐单位要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和各类宣讲队伍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深厚为民情怀,讲好家庭感人故事,激发广大家庭以强大动力、昂扬精神、必胜信念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六、提交材料
(一)提交有关推荐材料。各市县妇联、各单位填写《2023年海南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2023年海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3),《2023年海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4),《2023年海南省最美家庭成员政审表》(见附件5),另附800字的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二)提交照片。每个推荐家庭需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三)提交家庭视频。每个推荐家庭需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jeb_sfl@hainan.gov.cn),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邮寄至海南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3号楼204房)。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王婷臻、庄雯 65342505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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