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妇女儿童维权案例 > 变态占有欲,男子偷拍侵权

变态占有欲,男子偷拍侵权
2018-06-25 14:55:17    评论:0 点击:

【案情简介】
  小珍,已婚,与符某同村。符某曾多次向小珍献殷勤,小珍逐渐与符某发展成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符某为了长期与小珍维持不正当关系,有预谋地偷拍了小珍的裸照。后来,小珍意识到自己对婚姻和家庭的不忠,心感内疚,便拒绝与符某来往。符某不罢休,拿出裸照相要挟,小珍坚决拒绝后,符某又将裸照传送他人并在集镇中张贴,严重侵犯了小珍的隐私权,使其名誉受损,小珍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为了维护自身人身权益,防止符某继续侵害,小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符某立即停止名誉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符某同意立即停止对小珍的名誉侵权,并当场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案例点评】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符某涉及民事侵权,侵犯了小珍的隐私权、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本案中,符某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小珍的隐私权,还侵犯了小珍的名誉权,使其名誉受损。小珍诉至法院后,经调解,符某同意立即停止名誉侵权,并当场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小珍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错误报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