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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酒结婚后,夫妻分居二十年,算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0-05-16 11:09:11

【案情简介】1980年乐东县杨某和谢某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摆酒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三子一女。1995年开始,杨某来海口创业,谢某留在老家照顾孩子。杨某一直拿钱回家,但回家生活较少。2000年开始,杨某和谢某再无共同生活。2019年底,谢某听闻杨某与陈某在海口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找杨某理论,控诉杨某构成重婚。杨某称,当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无效;即使有效,二人于2000年开始二十年没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事实上早已经离婚了。

【评析】本案事实婚姻解除的问题。

1980年,杨某和谢某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摆酒结婚,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构成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个:(1)双方自愿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此为登记离婚;(2)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都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此为诉讼离婚。未经法定程序的,夫妻关系不终止。就是说,婚姻成立,有事实婚姻制度。婚姻的终止,没有事实离婚制度。即使是事实婚姻,也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才能终止。未经法定程序,无论双方分居多久,在法律上夫妻关系依然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在此建议事实婚姻当事人,当夫妻感情破裂,不想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时,一定要慎重对待,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不然涉嫌重婚还浑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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