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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偶然发现儿子与自己的血型对不上,但是儿子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7-07 21:38:37

【案情简介】林某(男)与王某于1996年结婚,2000年儿子小林出生。虽然夫妻婚后感情一般,但是林某对于儿子极尽疼爱,倾注了深厚的父爱。2019年初, 一个医生朋友在交流中偶然提到, AB型血型与O型血型的亲代结合,不可能生出O型血型的后代。林某深感震惊,自己O型血、王某AB型血,而他的儿子小林正是O型血,他的儿子极大可能不是他亲生的。为了打消心中的念头,林某与儿子协商,希望能做亲子鉴定。小林表示自己就是林某和王某的婚生子,拒绝做亲子鉴定。

【评析】本案涉及亲子关系否认。

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而言,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所生子女推定为丈夫的婚生子女。但是推定的婚生子女可能与丈夫并无血缘关系,实际上并不是丈夫的子女。《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本案林某基于血型遗传科学规律和血型的结果,意识到推定的婚生儿子极大可能不是他亲生的,想要明确双方真实血缘关系,理由正当。亲子鉴定是目前确定亲子血缘关系最有力、最准确的手段和依据。在儿子拒绝配合亲子鉴定的情况下,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否认亲子关系。诉讼期间,他可以再次提出进行亲子鉴定。如果小林坚决拒绝亲子鉴定,又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双方存在血缘关系的,由于林某举证的血型结果不符合血型的遗传科学规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就是说,虽然小林不配合进行亲子鉴定,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林某和小林不存在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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