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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维权(十一) | 文昌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海南省妇联权益部发布时间:2023-11-20 10:25:32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文昌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文昌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曾荣获2018年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文昌市妇联的支持下,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民事法官与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离婚等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多渠道解纷,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将家事审判与城乡社区综合治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等社会力量作用,从源头上多元联合共治家事等矛盾纠纷。设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前端惠及家事纠纷多类人群。

       依法审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通过营造温馨、感性、和睦的环境气氛,唤起当事人对感情的回忆和对家庭的不舍,淡化双方的对抗意识。及时作出《家庭保护令》,依法维护妇女人身安全。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向家长颁发《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作好子女的抚养及教育工作。针对监护人失职的情况,发放《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延伸司法职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推动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常态化及利用特殊节假日,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街头,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