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屯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多年来,屯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能动司法,永远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以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工作目标,运用“互联网+”创新服务方式多方位打造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以“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为原则,积极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努力创造良好的妇女儿童维权环境,让妇女儿童感受到法院公平正义和温暖。2013-2022年期间,立案庭连续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2018年、2022年被屯昌县妇联授予“屯昌县三八红旗集体”的称号。
畅通立案渠道,开通妇女儿童“绿色通道”,实行妇女儿童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加强离婚、赡养、抚养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尽量促成有利于维护妇女儿童的意愿,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践行妇女维权、护苗行动。为了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立案庭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日,进社区、进学校,走上街头,通过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讲课、播放视频等方式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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