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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身边(十四) |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季志名: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海南省妇联权益部发布时间:2023-11-22 15:02:27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季志名。

       季志名,澄迈县公安局金江派出所副所长,曾荣立海南省公安厅三等功,2022年获海南省公安厅授予的个人嘉奖,2017年、2021年、2022年获优秀公务员嘉奖。

       季志名同志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2022年1月至今,他充分发挥打击惩处职能,扎实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动,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参与办理未成年遭受侵害案件23起,组织侦破“1.12强制猥亵案”“2.26小莉、娜娜(化名)抢劫案”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恶性案件;妥善处理家庭暴力类警情10余起,依法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认真学习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政策,并学习其他省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工作的优秀经验做法,为处理好相关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在工作中,该同志组织民辅警开展对留守妇女、离异妇女、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动态排查;对校园周边旅店、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经常性整治,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周边治安环境;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该同志突出自身主责主业,坚持打击、保护、整治并举,关爱、帮教、挽救并重,宣传、守护、调解并行,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群众的肯定,为澄迈营造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