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临高县人民检察院。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诉讼程序,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不断做优做强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曾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表现突出集体”。
立足办案,在执法办案中体现司法温情。自2019年6月成立我院文澜护穗工作室以来,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干预,累计帮护对象125人,成功帮助46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61人重新就业。
惩防并举,聚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6名检察干警担任27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受教人数约2万余人,开展活动百余次,并充分利用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讲14次,切实增强法律观念。持续进行观护帮教工作,“1+1”(1个社工+1个心理咨询师)模式成立以来,共计观护帮教1900余次,充分发挥配置专业人员的效果。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共同走进乡村、走进社区,主动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做好犯罪预防“前半篇”文章。
立足检察职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深化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以检察监督的促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2022年以来针对县内乱象,精准制发检察建议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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