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曾在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乐东法院政治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乐东法院主动担当作为,采取多项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较好效果。
创新建立“四访”“五帮”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对38名具有霸凌、厌学逃学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教,开展走访帮教400余次,帮助38名未成年人得到良好转化。时任省委书记沈晓明到乐东调研时,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三年来,共审结各类家事案件1146件,切实依法保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县妇联共同挂牌成立婚姻家庭法治服务中心,建立法官+妇联干部共同化解纠纷新模式,用非诉讼方式化解了大批家事纠纷。
扎实做好涉少刑事审判工作。设立少年法庭,全面落实“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工作方法,2021年以来,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9宗70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宗43人。对43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切实做好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三年来共举办法律讲座6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选派19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3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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