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曾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海南省文明单位”“海南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重点。近三年以来,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类型纠纷的排查走访,对有纠纷隐患和苗头的家庭积极主动进行调和,据统计,全县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类型纠纷363件,县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17件。
坚持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的最优法律服务,陵水县已建成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方便有需要的妇女儿童了解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应援尽援。近三年以来,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涉及妇女225件,涉及儿童12件。
线上利用新媒体平台开设“护苗育成长”专栏,推送关于未成年人宣传推文和典型案例。线下“三手抓”: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农村,开展多样化多渠道宣传活动。与县教育局积极对接,完成全县中小学校法律援助联络点全覆盖和校调委会组建,并选聘全县7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专门为学生进行法治课的讲解。联合民政局在陵水未成年人保护站设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工作站”,有效地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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