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曾荣获海南省禁毒三年大会战(2020-2022年)先进集体。
近年来,保亭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预防打击性侵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反家庭暴力、参与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救助困境妇女儿童等方面积极贡献公安力量。
2022年全年参与处置化解涉家暴警情90起,破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起,查处治安案件13起,帮助21名辍学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全县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0%、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0.8%。
2023年以来,破获性侵案件3起,破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起,查处治安案件9起,主动联合检法、教育、卫健、妇联等部门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护苗”行动,健全完善“护校安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工作要求,36名公安民警兼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走进校园开展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拐骗、禁毒等知识宣传50余次,对全县143名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四访五帮”帮教工作,全县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8.1%,工作成绩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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