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职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优良家风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海南省妇联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海南省“最美家庭”寻找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市县、各单位等额推荐海南省“最美家庭”共220户(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推荐类型及标准
2022年寻找推荐“最美家庭”活动,主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重点推荐家庭成员在绿色环保、禁毒宣传、清正廉洁、心系国防、移风易俗、创新创业、助人为乐、书香润德、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一)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在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做好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绿色家庭”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二)禁毒宣传“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积极投身于禁毒三年大会战,踊跃参与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知识教育,在禁毒斗争中表现突出、为社会平安做出贡献。
(三)清正廉洁“最美家庭”。家庭成员中的党政机关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崇德向善、崇俭尚廉等方面切实发挥清廉典型示范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四)心系国防“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全力支持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弘扬拥军爱国传统、支持国防建设。
(五)文明新风“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带头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六)创新创业“最美家庭”。自强自立、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创新劳动致富,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边群众共同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
(七)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
(八)书香润德“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重视家庭教育,有“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家庭阅读氛围浓厚,家庭成员因读书在事业创新、学业创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九)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均孝敬长辈、关爱子女、夫妻和睦,遇到任何困难,家庭成员都不离不弃,患难与共,彼此扶助。
(十)勤俭节约“最美家庭”。勤俭节约,爱粮节水,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从生活细节入手,推行“光盘行动”,引导家庭成员及身边人养成健康文明、低碳消费的好习惯。
三、推荐条件
寻找推荐的海南省“最美家庭”中的成员应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上述寻找推荐家庭的类型之一。
(一)推荐的海南省“最美家庭”原则上在市县级“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等典型家庭中择优推荐;在省级以上或行业系统中荣获“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中挖掘推荐。
(二)对已经获得过省级“最美家庭”和全国“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称号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
(三)有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非法、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推荐程序
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完成候选家庭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报送省妇联。
社会化推荐: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按照《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在海南女性网、“天涯巾帼”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面向社会,通过自荐、他人举荐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公开征集推荐。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海南省“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是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综合治理作用、凝聚家庭文明正能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寻找推荐工作,切实将最具代表性、先进性、可塑性的“最美家庭”推选出来。
(二)严格程序,认真推选。此次推荐依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市县、各单位在推选过程中要严肃推选纪律,严格推选对象,严密推选程序。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推荐的办法,将本地区、本部门中最优秀、最具典型性的家庭逐级推选出来。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对拟推荐的候选家庭在政治、纪律、业绩、诚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推荐对象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夫妻双方所属(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被推荐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市县、各单位要坚持把推荐“最美家庭”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典型,扩大典型影响力,传导社会正能量的过程。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知名网站,特别是运用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营造全社会礼遇最美家庭、争当最美家庭的浓厚氛围。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按照所分配推荐名额(附件1),等额推荐2022年海南省“最美家庭”候选户,并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一)推荐表及汇总表
1.《2022年海南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2.《2022年海南省“最美家庭”简要事迹汇总表》(见附件3);
3.《2022年海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
(二)事迹材料
1000字左右,不要求面面俱到,可围绕某一亮点,展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建设好家庭、传播好家教、弘扬好家风并运用到工作及生活中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三)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填写《2022年海南省“最美家庭”成员政审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并到公安机关、卫健部门或计生办以及纪检部门做意见。
(四)照片
推荐家庭主要成员个人正面蓝底彩色工作照1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下同),不同场景的家庭成员生活照3张(其中至少一张为全家福)。
上述(一)(二)(三)三类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由各市县、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寄至海南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14楼1415房);上述(一)(二)(四)三类电子版材料,请各市县、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统一按推荐单位和家庭夫妻双方姓名命名文件夹(例如:省检察院-张三、李四家庭),打包压缩后发jeb-sfl@hainan.gov.cn邮箱。(一)(二)电子版必须是word格式。
海南省妇联
2022年3月26日
(联系人,王婷臻、庄雯,联系电话:65342505)
Copyright (c) 2010 域名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海南省妇女联合会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返回海南妇女网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红城湖路100号省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3号楼 琼ICP备18001304号-1 |